该法明确了“商业秘密”这一概念,对其内涵、构成要素以及如何认定商业秘密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阐述,使其更加清晰明确,便于公众理解和操作,这样的规定不仅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也提高了商业秘密的认定效率。
对于“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该法进行了明确的界定,除了传统的盗窃、假冒他人专利等行为被明确规定为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外,还对其他新型的、隐蔽的侵害行为进行了规定,以更全面地保护商业秘密,防止其被非法获取、使用或泄露。
该法调整了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与旧法相比,新法不再仅限于对故意侵害商业秘密或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方追究侵权责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无论其是否有故意或过失,只要被证实有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都可以被追究侵权责任。
新法还加强了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与旧法相比,新法在赔偿金额上有了更大的灵活性,它不再局限于违约金数额的限制,而是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金额,更高甚至可以达到实际损失的全部,这样的规定将更有效地惩罚侵权行为,同时也为权利人提供了更为充分的赔偿。
新法还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与旧法相比,新法将侵权行为的证明责任更多地转移到了侵权人身上,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困难,新法还强调了案件中的确权过程应该更加公平公正,确保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做出了更为全面、细致的规定,为商业秘密的保护提供了更为完善的法律制度支持,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权利人的 *** 困难,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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