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南衡南13岁少年罗涉嫌锤杀父母的角度来看,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有多大?
从湖南衡南13岁少年罗涉嫌锤杀父母的角度来看,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有多大?
几个月前,湖南省元江县12岁儿童杀母案发布时,我主张取消对恶性犯罪的年龄限制。我当时的意见如下。
这就是现代西方法制的悖论,也是现代法制的悲哀!现代人类的悲哀!——制定一些机械、不合理的法律规定,束缚正义的手脚。杀了妈妈,面对询问,还笑得出来,还会狡辩。这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做了罪事,知道掩盖罪行,他还年轻吗?为什么降魔需要年龄限制!这是什么法律!假如认可他能回家,就等于认可未成年人杀人,伤人不负法律责任,那么,未来成年人还敢与未成年人相处吗?父母还敢教育孩子吗?应先收容,14岁后送少管所,18岁后送监狱,48岁后视情况处理。
建议国家取消杀人、抢劫、敲诈勒索、绑架、强奸等恶性犯罪的年龄限制。当一个人能做上述恶性事情时,这意味着他不小,不要机械地在一定的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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