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推出的《旅行熊猫》是“抄袭”《旅行青蛙》吗?为什么没有人敢起诉?
腾讯推出的《旅行熊猫》是“抄袭”《旅行青蛙》吗?为什么没有人敢起诉?
我认为这是由于今天中国的经济地位和版权法对剽窃的定义不清楚造成的。这个消息完全是一个法律漏洞。用别人的东西为自己寻求利益,这被称为创新。
某讯抄袭一直受到人们的批评和不耻。比如某讯的发家业务q其实是以色列icq的借鉴 软件。icq 是三个以色列人为了方便自己的通讯而写的软件。无论是交互方式还是交互方式,最初版本的icq基本上都是什么 完全相似。最初版本的q甚至代码都与以色列icq相似 。由于当时国内没有版权概念,以色列icq 也没有在中国注册,所以一个正大而光明的剽窃。虽然今天的q已经和icq在一起了 完全不同,但其核心代码实际上是icq.只需更换皮肤,添加一些功能。
还有一张由某讯代表的火线游戏地图,抄袭了大量其他类似的第三人称射击游戏。基本上地图是一模一样的。某个消息只是另一张地图。
不可否认,某迅的员工可能都是写代码的高手,但这些人类似于机器,没有创新。唯一的创新就是如何利用法律漏洞将别人的东西包装成自己的东西。一些公司做后台,为了奖金,整天在其他开源平台上徘徊,寻找猎物。一旦发现,立即抄袭修改,连夜写码,让人感叹。一些创作者以共享的态度将作品发布到开源平台,但在发布几个小时之前,他们实际上成为了剽窃者。而剽窃者则变成了原创。
在当今社会,不仅文章抄袭严重,软件代码也是如此。某迅的做大做强,无疑是这一现象的最佳体现。
这种抄袭无疑是对创作者的打击。被抄袭后,创作者通常是小公司或个人。更好的被讯公司吸收,这是最好的结局,毕竟讯财大气粗,跟着讯混也不错。坏的不仅分文赚不到,而且起诉也很困难,小公司很难与新闻竞争。新闻拥有强大的公共关系部门,最终原创者甚至在强大的公共关系下变成了过街老鼠,相反,新闻是光明正大的。那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我认为这是信息的地位。今天,作为中国的互联网巨头,市值100亿,带动了数十万人就业。因此,国家不会轻易移动这样的大公司。其次,国家版权法对剽窃的定义不是很清楚。新闻有一个专业的律师团队和公关部门,整天研究如何避免这些法律。因此,你说他剽窃,但由于法律定义不清楚,它不能被视为剽窃。这就导致了消息无法无天的局面。如果是在美国这些地方,新闻必须被别人破产。但由于我国版权保护意识低,相关法律的不完善让讯在我国可以放心大胆地进行。在国外,新闻相对收敛。
所以,利用抄袭定义的模糊性,故意利用法律漏洞,避免法律制裁。这种剽窃也被称为创新,这是非常无耻的。随着版权意识的逐渐增强,没有创新的公司没有未来,即使你富有,上帝也会原谅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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