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早期,宫廷规制并不清晰,直至康熙年间开始建立较为严格的等级制度,皇后居于中宫之位,与其他嫔妃相比,皇后既是皇帝的正妻又是皇室的象征,在皇后之下,设有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和答应等职位。
清朝的妃嫔侍寝并非主动前往,而是由太监或专门人员负责运送至皇宫,侍寝过程中,妃嫔无需更换衣物,仅需洗净身体后被包裹在棉被中,随后被抬送到皇帝寝宫。

侍寝结束后,妃嫔须立即返回本宫,不得与皇帝同宿,以免造成不便或引起争端,清代对嫔妃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不允许妃嫔私自外出或逾越礼仪界限。
在清代,后妃皆来自满族、蒙古族和汉族的八旗贵族家庭,通过官家选拔进入皇宫,宫女主要来源于上三旗世代包衣家庭,通过内务府选聘入宫,后妃及宫女经过一系列选拔程序才能获得册封,清初宫女数量众多,但随着后期皇权逐渐集中,宫女数量有所减少。

后妃在清朝被视为君王的重要附属物,她们的身份虽尊贵,但在政治决策中扮演的角色相对有限,清朝的后妃制度虽然复杂,但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以及帝王的思想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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