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同时伸出到5根手指,三人的手指数相加之和决定谁喝酒,如果总和为1、4、7,则之一个人喝酒;若为2、5、8,则第二个人喝酒;若为3、6、9,则第三个人喝酒,若总和为1,则不喝酒,重新进行酒令,若总和超过1,只看个位数,酒令前,之一位喊:"一、二、三……",在大家共同出手指时,不能先出或后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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